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
《宁波杭州湾产业集聚区改革提升方案》和《宁波梅山国际物流产业集聚区改革提升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3月19日
宁波杭州湾产业集聚区改革提升方案
为推动宁波杭州湾产业集聚区改革发展,进一步提升发展水平和平台能级,充分发挥大平台对全市经济发展的支撑、引领和示范作用,特制定本方案。
一、推动宁波杭州湾产业集聚区升级扩容
(一)发挥产业集聚区利用外资的主平台作用,引进优质外资项目集群,打造产业特色鲜明的国际产业合作园。(牵头领导:俞雷;责任单位:宁波杭州湾新区管委会、市商务局、市发改委)
(二)加快编制前湾新区空间规划。(牵头领导:陈仲朝;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发改委、宁波杭州湾新区管委会、慈溪市政府、余姚市政府)。
(三)研究制定前湾新区开发建设计划,明确重点区块、重点项目等建设任务。(牵头领导:陈仲朝;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宁波杭州湾新区管委会、慈溪市政府、余姚市政府)
(四)全力打造汽车制造万亿级产业集群,培育引进智能终端、通用航空、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集聚发展,构筑宁波智能制造新高地,带动余慈产业片区联动发展。(牵头领导:陈炳荣;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宁波杭州湾新区管委会、慈溪市政府、余姚市政府)
二、推进互联互通大交通体系建设
(五)加快推进沪嘉甬跨海铁路前期工作,力争早日动工建设。(牵头领导:卞吉安;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铁路建设指挥部、市发改委、慈溪市政府)
(六)加快杭甬高速公路复线宁波段一期工程建设进度,积极推进杭甬复线二期(小曹娥—上虞界)前期工作,打通大湾区南岸沿线通道。(牵头领导:卞吉安;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高等级公路建设指挥部、余姚市政府、慈溪市政府、镇海区政府)
(七)加快大湾区南岸城市组团建设,推进十一塘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建设,加快打通胜陆公路二期余慈中心连接线,形成互联互通快速交通路网体系。(牵头领导:卞吉安;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慈溪市政府、余姚市政府、宁波杭州湾新区管委会)
(八)加快宁波至余慈城际铁路的前期工作。(牵头领导:陈仲朝;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市铁路建设指挥部、余姚市政府、慈溪市政府)
(九)加快推动跨沪甬杭州湾二通道研究谋划工作。(牵头领导:卞吉安;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铁路建设指挥部、慈溪市政府、宁波杭州湾新区管委会)
三、健全资源保障协调机制
(十)贯彻落实“亩均论英雄”和“标准地”改革文件精神,提高新增项目落地标准,加快推进5G试验商用试点和智慧园区建设,推进园区产业高质量发展。(牵头领导:俞雷;责任单位:宁波杭州湾新区管委会、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十一)综合考虑宁波杭州湾产业集聚区发展需求,在能源保障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助力建设标志性、战略性改革开放大平台。(牵头领导:陈仲朝;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
(十二)加强用地保障,支持杭州湾新区在统筹计划指标安排、规划调节机制规模申请、跨省域调剂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等方面积极向上争取,保障重大项目建设顺利实施。(牵头领导:陈仲朝;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十三)加快杭州湾新区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对十二塘和建塘江等已围区域,加快开展生态评估,编制生态修复处理方案。根据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做好后续项目用海报批工作,引导重大项目在围垦区内落地。[牵头领导:陈仲朝;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海洋局)]
四、推进招商队伍建设
(十四)进一步加强招商队伍建设,探索建立招商队伍绩效考核机制,打破招商人员的身份、编制界限,实施招商人员收入与招商业绩相挂钩,逐步建立一支有一定规模的专业化、市场化招商队伍。(牵头领导:俞雷;责任单位:宁波杭州湾新区管委会、市人力社保局)
五、深化完善独立高效的工作机制
(十五)为更好发挥“试验田”作用,按照《宁波杭州湾新区条例》规定,切实保障实质性履行相关经济管理权限和社会管理职责,力争“审批不出区”。(牵头领导:陈仲朝;责任单位:市跑改办、市委编办、宁波杭州湾新区管委会)
(十六)进一步优化目标考核、机构设置、人员配置等,最大化地发挥杭州湾新区的体制机制优势。(牵头领导:陈仲朝;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委编办)
六、建立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现代社会治理体系
(十七)探索多元化的开发区运行模式,对“区中园”可以尝试公司化管理模式。(牵头领导:俞雷;责任单位:宁波杭州湾新区管委会、市人力社保局)
(十八)谋划推动宁波杭州湾新区庵东镇行政区划调整,推进镇改街道有关工作。(牵头领导:卞吉安;责任单位:市民政局、慈溪市政府、宁波杭州湾新区管委会、市委编办)
(十九)积极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成立平台公司等市场化运作模式增强公共服务能力,依托社会和市场力量补充行政事业编制缺口。(牵头领导:俞雷;责任单位:宁波杭州湾新区管委会、市委编办、市人力社保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
七、加快谋划布局一批专业性平台
(二十)依托康养小镇、海泉湾等重大项目,积极争创国家级健康旅游示范基地。(牵头领导:许亚南;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宁波杭州湾新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文广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
(二十一)依托杭州湾国家级湿地公园、方特系列主题公园、海底温泉等优势,积极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牵头领导:李关定;责任单位:市文广旅游局、宁波杭州湾新区管委会)
(二十二)全力推动沪甬产业、人才合作示范区创建工作。(牵头领导:陈仲朝;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人力社保局)
宁波梅山国际物流产业集聚区改革提升方案
为推动宁波梅山国际物流产业集聚区(以下简称集聚区)改革发展,进一步提升发展水平和平台能级,充分发挥大平台对全市经济发展的支撑、引领和示范作用,特制定本方案。
一、推进宁波梅山国际物流产业集聚区升级扩容
(一)推动申报创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把梅山保税港区纳入宁波片区范围,形成片区区块有机联动,远期对标创建自由贸易港。(牵头领导:李关定;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宁波海关、市发改委、梅山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二)明确集聚区开发建设空间范围,组织制定集聚区发展规划,进一步明晰发展定位,结合新一轮空间规划做好落地实施保障工作。[牵头领导:陈仲朝;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海洋局)、北仑区政府、梅山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二、推进“五个试验区”建设
(一)打造国际供应链创新试验区
1.推动成为口岸法规调整试点区域,有序改革现行口岸管理体制,推进关检业务全面融合试点。(牵头领导:李关定;责任单位:市口岸办、宁波海关、梅山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2.探索实行高标准的“一线全面放开”“二线安全高效管住”贸易监管制度。创新发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推进口岸监管全程无纸化和电子化。(牵头领导:李关定;责任单位:市口岸办、宁波海关、梅山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3.谋划推动梅山、穿山两港合一,在口岸监管上,统筹设立口岸监管机构。(牵头领导:李关定;责任单位:市口岸办、宁波海关、北仑区政府、梅山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4.打造多式联运功能平台,按照国家对宁波参与建设江海联运服务中心的功能定位,推动定班定点的江海班轮联运服务。(牵头领导:陈仲朝;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口岸办、宁波海关、梅山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5.将罗汉松特定口岸升级为“不限品种、不限国别”双不限口岸,推进梅山国际景观植物园建设,解决海关和农林部门的“双重监管”问题。(牵头领导:李关定;责任单位:市口岸办、宁波海关、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梅山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6.争取增加进境粮食指定口岸查验点。(牵头领导:李关定;责任单位:市口岸办、梅山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二)打造中国新金融创新试验区
1.打造“科技+金融+产业”的金融创新试验区,成为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和科技创新的先行区。建立产业与基金对接机制,瞄准“246”产业集群发展方向,逐一开展产业项目引进合作。(牵头领导:刘长春;责任单位:梅山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金融办)
2.复制应用自贸区金融创新政策。推进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争取在跨境电商和大宗商品人民币结算量上实现突破。(牵头领导:刘长春;责任单位:人行市中心支行、市金融办、宁波银保监局、梅山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3.探索跨境投资便利化,开展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项目收入结汇支付便利化试点。(牵头领导:刘长春;责任单位:人行市中心支行、市金融办、梅山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4.鼓励融资租赁企业服务宁波制造业转型升级。(牵头领导:刘长春;责任单位:市金融办、梅山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人行市中心支行)
5.试点放宽投资宁波区域内先进制造业的外商投资性公司设立门槛,允许经营范围内实现资本项下结汇。(牵头领导:刘长春;责任单位:人行市中心支行、市金融办、梅山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6.做好梅山新金融产业潜在风险防范,确保金融产业安全健康运行。(牵头领导:刘长春;责任单位:梅山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金融办)
(三)打造国际科创合作试验区
1.以国家“111引智基地”为基础,申报创建“国际人才创业创新园”,推进国际人才项目落地。(牵头领导:陈炳荣;责任单位:市科技局、梅山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2.建设离岸科技创新高地,允许梅山注册外资研发机构并承担国家、省市重大科研项目;允许外资研发中心共建科技创新产业的研发公共服务平台、重点实验室和人才培养基地,联合开展核心技术攻关。(牵头领导:陈炳荣;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宁波海关、宁波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梅山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3.建设国际供应链、海洋生命健康等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支持梅山申报打造“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特色载体”项目。(牵头领导:陈炳荣;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梅山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4.建设国际科技成果转化交易平台。聚焦知识产权保护和落地、国际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引进,把梅山打造成为高层次人才和科技成果转化、知识产权交易的高地。(牵头领导:陈炳荣;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委人才办、梅山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四)打造国际人文交流合作试验区
1.适时公布梅山游艇停泊水域,将梅山水道南北两坝之间的水域作为当前游艇、帆船的通航水域,逐步扩大活动范围至象山港海域。(牵头领导:卞吉安;责任单位:宁波海事局、市交通局、梅山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2.申报省级“宁波梅山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待时机成熟再上升为国家级,争取涵盖医疗器械和药品进口注册审批的便利化、降低部分医疗器械和药品的进口关税、对境外医师执业、境外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放宽准入等核心政策。(牵头领导:许亚南;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文广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
3.调整优化现有港口功能,研究国际邮轮港建设。推动游艇、帆船等海上旅游产业发展。(牵头领导:李关定;责任单位:市文广旅游局、市交通局、宁波海事局)
(五)打造国际近零碳排放试验区
1.申报创建国际近零碳排放试验区。(牵头领导:陈炳荣;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2.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在此基础上建设区域智能微电网。(牵头领导:陈仲朝;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国网宁波供电公司)
3.提升港口物流信息化水平,优化交通组织,提升运输能效。(牵头领导:卞吉安;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公安局、梅山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三、建立市级大项目协调推进机制
(一)加快推进《宁波市东部滨海组团总体规划》梅山片规划调整,推动项目用地功能调整,确保区域重点项目按时开工建设。(牵头领导:陈仲朝;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发改委)
(二)推动六横大桥项目建设,加强与省级有关部门、舟山市的沟通衔接,尽早启动宁波段先行开工建设。(牵头领导:卞吉安;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高等级公路建设指挥部、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北仑区政府、梅山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三)加快推动梅山城际铁路规划建设。(牵头领导:陈仲朝;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市铁路建设指挥部、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
四、健全资源保障协调机制
(一)复制应用自由贸易试验区政策,进一步加大探索创新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政策支持力度。(牵头领导:李关定;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北仑区政府、梅山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二)进一步优化梅山与北仑重大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机制,构建实施集聚区内社会公共事务管理成本合理分摊机制。(牵头领导:陈仲朝;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北仑区政府、梅山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五、深化完善工作机制
(一)进一步优化“市级领导、北仑统筹、相对独立”的管理体制,理顺梅山“三个平台”的关系,明确宁波梅山国际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的经济管理权限,进一步畅通梅山物流产业集聚区与北仑区之间的干部交流机制。(牵头领导:陈仲朝;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北仑区委区政府、梅山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二)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完善行政审批权限,确保开发建设、经济管理领域的行政审批不出区,力争民生领域行政服务不出区。(牵头领导:陈仲朝;责任单位:市跑改办、市发改委、北仑区政府、梅山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来源:招商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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