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市区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乡村振兴若干政策的通知》政策解读

2021-01-20 00:00

一、制定背景

为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金华“三农”高质量发展,简政放权,赋予区级政府必要的统筹涉农资金自主权,整合涉农相关政策,制订《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市区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乡村振兴若干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制定依据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9〕7号)。

三、主要内容

(一)政策目标

根据省委、省政府《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高水平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行动计划(2018-2022年)》(浙委发〔2018〕16号),金华市农业农村发展“十四五”规划,按照当前“六稳”、“六保”农业农村发展工作要求,今后三年重点支持市区粮油蔬菜生猪生产发展,有力保障市区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重点支持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加快市区现代化和美乡村建设;重点支持现代农(林)业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市区现代农(林)产业提升发展;重点支持农业科技进步和人才培养,增强现代农业发展科技支撑能力;重点支持农业绿色发展,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重点支持优化财政金融支持,努力提高农业农村公共服务水平。

(二)主要内容

1、全力保障“米袋子、菜篮子”有效供给。为稳定粮食生产,开展规模种粮补贴、旱粮生产基地补贴、油菜种植补助、稳粮增效种植补助、“十佳”种粮大户评选奖励、省级粮食功能区管护、订单粮食奖励、支持粮食生产功能区非粮化整治;发展蔬菜生产,开展蔬菜生产补助;提升农田地力,对商品有机肥、有机无机复混肥施用给予补助。

2、大力发展现代农(林)业特色产业。提升发展现代农业产业,支持发展现代种业,支持农业“机器换人”建设,支持农产品品牌建设。

3、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发展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现代化示范牧场。扶持“农创客”等创新创业。

4、有序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支持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农业有害生物防控体系建设和动物疫病防控。

5、加速推进农业科技进步。实施人才培养工程和院地合作,支持农业技术推广基金会。

6、全力推进高水平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建设新时代美丽乡村,开展现代化和美乡村示范创建,支持森林资源保护。

7、努力提高农业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建立健全财政金融协同支农机制,支持和美乡村长效运维,支持低收入农户异地搬迁(含省级扶贫重点帮扶村整村搬迁农户)。

四、适用范围

婺城区、金东区、开发区及市直。

五、实施日期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实施。

六、解读责任

本《通知》由金华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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