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片区下放部分市级行政服务监管事项

2021-12-14 00:00

原标题: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向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宁波片区下放部分市级行政服务监管事项的通知

甬政发〔2021〕52号

文件有效性:有效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ZJBC00-2021-0008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

为加强政策支持,加快推进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宁波片区(以下简称自贸区宁波片区)建设,市政府决定向自贸区宁波片区管委会下放102项市级行政服务监管事项。

市级各有关部门要做好下放事项的权限交接,加强指导、培训和监督。自贸区宁波片区管委会要制定具体方案,承接下放事项并规范运作。

本通知自2022年1月15日起施行。

附件:向自贸区宁波片区下放的市级行政服务监管事项清单

宁波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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