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促进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2023-10-18 00:00

原标题: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促进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绍兴市促进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13日

绍兴市促进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加快促进我市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发展和规范并重,适应平台经济发展规律,建立健全规则制度,提升常态化监管水平,打造充满活力的平台经济生态,推动我市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为勇闯中国式现代化市域实践新路子提供强大引擎。

二、发展目标

紧扣我市产业特色,全力推动平台经济错位发展,打造平台与产业双向赋能的先行区、样板区。到2027年,全面完成“1215”关键目标。

“1”即总体目标:全面构建创新活力迸发、发展环境良好、配套要素齐全、规则公平透明、监管精准有力的平台经济发展体系。

“2”即实现互联网平台数量和网络经营主体数量双倍增,分别突破200个和20万家。

“1”即聚焦轻纺、黄酒、珍珠、袜业、伞业、童装、小吃、厨具、茶叶、轴承等特色产业,推进“平台+产业”深度融合,打造形成10个左右有前景、有特色、有优势的重点产业集群。

“5”即实施平台经济创新赋能行动、环境提升行动、要素激活行动、规则优化行动、治理迭代升级行动五大行动。

绍兴市促进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主要指标表《绍兴市促进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三、主要举措

(一)实施平台经济创新赋能行动

1.打造具有辨识度的电商平台。发挥制造业强市优势,推动工业领域电商应用与创新,发展一批专注于细分领域,特别是生产原料、中间产品、非核心物料等生产所需产品的工业类电商平台。实施网络经营主体倍增计划,发展珍珠、伞业、厨具、袜业等面向消费端的直播电商、跨境电商,形成“一县一品”“一县多品”电商产业格局。实施“亿元级”平台培育倍增计划,打造10个以上“亿元级”平台。依托杭绍同城区位优势,招引杭州等地知名平台企业及分支机构、配套产业等落户绍兴。到2027年,全市网络零售额超过1400亿元。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投资促进中心,各区、县(市)政府;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推进平台经济与制造业融合。聚焦印染、轴承、电机等优势产业,不断升级工业互联网平台、产业大脑,赋能先进制造业强市建设“4151”计划提速。支持平台提升面向产业上下游的延伸能力和面向全国的辐射能力,提高工业设备接入数、工业APP开发集成数和企业服务数,提升产业链协同创新水平。支持企业积极创建国家级、省级平台,到2027年,创建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75个以上,培育省级数字工厂8家以上。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

3.推动农业农村数字化转型。推广“农业产业大脑+未来农场”发展模式,实施智慧农业“百千”工程,建设绍兴“数字庄稼医院”服务平台,到2027年,建成农业产业大脑4个、未来农场8个。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程,建设直播式“共富工坊”,推广“网上农博”应用,开展云展销、云洽谈等活动,带动低收入群众、老年人、残疾人等各类群体增收致富。到2027年,建成直播式“共富工坊”100家以上、省级电子商务专业村70个以上。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供销总社

4.促进平台经济全领域发展。挖掘绍兴优秀文化资源,发挥绍兴文旅数据驾驶舱作用,促进文旅产业与数字科技创新结合。支持e游小镇推进国产网络游戏属地管理试点,优化游戏审批程序。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模式应用创新,扩大“互联网+医保”移动支付应用,建设7×24“医保驿站”。争取交通强国县域试点,推动网约出租汽车行业与巡游出租汽车行业融合发展。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建设数据交易平台,促进公共数据与社会数据融合开发利用,到2027年,力争1—2个区、县(市)入选省数据要素改革试点县。

责任单位:市文广旅游局、市委宣传部、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大数据局、市国资运营公司,上虞区政府

(二)实施平台经济环境提升行动

5.持续优化市场准入环境。落实《互联网市场准入禁止许可目录》,放宽融合性产品和服务准入限制、新兴行业企业名称登记限制,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平台经济领域。简化审批手续,支持无实体网店以网络经营场所为经营场所注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面向社会开放电子营业执照查询、校验等功能,提供证照信息比对服务,提高平台内经营者入驻审核效率。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

6.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强化对平台垄断、不正当竞争等网络风险监测,严厉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形成全链条监管闭环。加强重点平台、行业与企业竞争合规辅导,加快企业竞争合规体系标准化建设。维护市场价格秩序,规范平台和平台内经营者价格标示、价格促销等行为。开展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专项行动,试点公平竞争集中审查,实施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

7.营造放心网络消费环境。加大电商领域商品质量监督检查和抽检力度,强化商品质量安全保障。引导平台企业健全消费投诉处置体系,推动企业开通在线纠纷解决功能和投诉处理“绿色通道”,到2027年,12315平台、“浙消保”绿色通道入驻企业550家以上。用好市县两级消费者权益保护“共享法庭”,深化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完善司法与行政衔接机制,运用信用记录、消费审核等多种方式,有效处置恶意投诉举报行为。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

8.依法保障就业群体权益。支持平台企业劳动者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和“越惠保”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到2027年,实现职业伤害保障政策全覆盖。推进新业态领域工资集体协商,到2027年,组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竞赛2次以上。

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医保局、市总工会

(三)实施平台经济要素激活行动

9.注重人才队伍培育。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依托各类高等院校培养平台经济高端人才、实用人才,到2027年,在绍高校开设平台经济相关专业25个以上。全面推广“绍兴人才码”,优化人才创新创业“全周期”服务。深化实施“名士之乡”英才计划2.0版,迭代实施人才新政,加大平台经济领域人才引进培养力度。开展“金蓝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支持平台企业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人才办、市人力社保局

10.降低参与者经营成本。引导金融机构向跨境电商等平台经济企业提供保单贷、订单贷等信贷创新产品,落实“小微贷”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启运港报关出口后申请退税,降低资金占用成本。落实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按规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落实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及基础研究、技术转让等税收优惠政策。

责任单位:中国人民银行绍兴市分行、市金融办、绍兴海关、市税务局

11.强化技术创新支撑。实施绍兴市全社会研发投入三年攻坚行动计划,利用科技发展等专项资金,支持平台企业建设研发机构,提升创新能力。聚焦云计算与未来网络、智能计算与人工智能等战略领域,每年参与实施省“双尖双领”攻关项目8项以上。支持绍兴企业参与平台经济底层技术和“卡脖子”技术创新攻关,每年组织数字经济领域企业参与省科技攻关项目,力争获省科学技术奖8项以上。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

12.深化知识产权保护。推进越城区数据知识产权省级试点,加强数据知识产权理论研究与运用保护,到2027年,完成数据知识产权登记1000件以上。推动企业通过专利快速预审和优先审查通道取得授权,加速高价值专利落地转化。强化行政司法衔接,探索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机制。建立海外知识产权纠纷研究与援助机制,成立海外纠纷应对专家顾问团,加强涉外知识产权案件预警、跟踪和应对指导。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越城区政府

13.升级物流仓储设施。大力发展现代快递业,鼓励在绍建立一级分拨中心。支持物流企业与平台企业统筹建设物流设施,推进快递业“两进一出”工程,构建城乡快递物流辐射网,推进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建设,到2027年,建设农村快递“共富驿站”300个。支持寄递企业加大自动化设备和技术投入,到2027年,新增无人配送车辆8台、智能快递柜200组。

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各区、县(市)政府

(四)实施平台经济规则优化行动

14.构建包容审慎监管模式。在严守安全底线的前提下,设置科学观察期,允许先试先行,为平台经济新业态发展留足空间。对培育期新业态,探索“沙盒监管”和触发式监管,实现“无事不扰”和高效监管有机统一。坚持综合裁量原则,考虑违法行为性质、情节、危害程度、当事人主观过错等因素,制定免罚轻罚清单,依法依规实行柔性执法。

责任单位:市平台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成员单位

15.推动完善信用体系建设。精准分析主体、经营、消费者评价、消费警示等信息,探索平台经济主体分级分类监管。加强平台企业信息公示共享,依法推进信用信息资源整合交换,更加全面反映平台企业信用状况。加大守信激励及失信惩戒力度,推动公共资源向守信企业适度倾斜。支持和推荐平台企业申报“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增强市场竞争力。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

16.加快完善标准体系。争取国家标准化创新发展试点,持续推进平台经济重点领域标准化体系建设,到2027年,制定平台经济领域地方标准10项以上,开展各级平台经济领域标准化试点5项以上。完善重大科技计划与标准化工作联动机制,到2027年,共性关键技术和应用类科技研发项目形成标准研究成果比率达60%以上。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

17.科学界定平台责任。科学划分平台类型,分类梳理并制定平台责任清单,厘清平台责任边界。支持平台企业制定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对平台内经营者强化检查监控义务。探索实施平台企业合规激励机制,研究尽职免责标准。

责任单位:市平台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成员单位

(五)实施平台经济治理迭代升级行动

18.构建协同治理格局。发挥市平台经济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健全案件会商和联合执法、联合惩戒机制,强化部门横向协作和市县上下联动。坚持线上线下一体化原则,负责线下监管的各行业主管部门承担对应的线上监管职责。推动行业自律,鼓励行业协会牵头制定团体标准、自律公约。依托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建设,探索建立适应平台经济发展的监管模式,形成具有绍兴特色的协同治理经验。

责任单位:市平台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成员单位

19.提升数字监管能力。运用数据归集、模型运算、智能分析等数字化手段,建设绍兴市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一体化平台。深化“浙里直播共富”应用,建立国家网络交易监管平台诸暨监测点,到2027年,监测直播间7000个以上。探索平台企业数据安全监测预警,建立应急处置机制。提升网络生态“瞭望哨”风险感知能力,及时处置平台经济领域违法和不良信息,防范化解网络舆情风险。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发改委、市大数据局,诸暨市政府

20.加强综合执法能力。严厉打击涉黄涉黑、“低级红”“高级黑”、挑战公序良俗和社会道德底线的违法网络宣传行为。依法清理处置网络禁限售商品,严厉查处危害生命健康的网售食品、药品和“三无”产品。加强平台规则及押金、预付费、保证金等监管。加大出行领域平台企业非法营运行为打击力度。强化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等税收协助义务,整治隐匿和转移收入等涉税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网络黑公关、网络水军等黑灰产业的执法力度,依法保护企业商誉。

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税务局、市公安局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平台经济统筹协调机制,市平台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全市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区、县(市)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强化上下联动,层层压实责任。

(二)强化协同配合。坚持上下贯通、横向协同,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形成条抓块统、条块联动的工作格局。制定平台经济方面专项政策和分行业分领域单项政策,形成叠加效应。

(三)强化宣传引导。加强省市两级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宣传解读,组织开展政策业务专题培训,强化政策宣传服务,全方位推动平台经济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

本行动方案自2023年11月15日起施行。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研究室、机关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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