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山岛经济开发区
2008年2月24日,国务院批准设立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这是继洋山、天津东疆、大连大窑湾、海南洋浦之后的中国第五个保税港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位于梅山岛,规划面积7.7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东到码头岸线(含泊位),南至梅峰路,西北以沿港路、梅山大道、港区路围合为界。宁波梅山保港区实行封闭管理,其功能和有关税收、外汇政策执行《国务院关于设立洋山保税港区的批复》的相关规定。 保税港区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在港口作业区和与之相连的特定区域内,集港口作业、物流和加工为一体,具有口岸功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是目前我国开放层次最高、政策最优惠、功能最齐全的特殊区域,是国家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的先行区。区内主要税收政策为:国外货物入港区保税;货物出港区进入国内销售按货物进口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关,并按货物实际状态征税;国内货物入港区视同出口,实行退税;港区内企业之间的货物交易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保税港区叠加了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和保税物流园区的税收和外汇政策,在区位、功能和政策上优势更明显。
宗地面积:143308.80平方米
厂房跨度:24米
租赁方式:出租
行车承载:10吨
办公面积:每4500㎡含700㎡
檐高:10米
柱距:9米
建筑面积:9517.00平方米
设立变更
准营准办
生产经营
资质认证
投资立项
交通运输
科技创新
法务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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